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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设指南》的通知

信息来源:自然资源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21-05-25 14:00:01

  为深化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规范和提升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服务水平,实现企业和群众“最多跑一次”,甚至“一次也不跑”,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《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设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推动全国各地大力推进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的建设。

  总体目标。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,立足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,2020年底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,力争用1~2年的时间,构建形成上下联动、属地优先、部门协同、省级统筹、国家支持,基于信息共享集成的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服务体系。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,实现不动产登记、交易、缴税等业务协同联办,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序对接;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,完善扩展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,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提供支撑,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服务。

  主要任务。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互联网端的服务延伸,主要包括建设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、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、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等三项任务

  建设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。面向社会公众,以互联网为载体,通过PC端、手机APP等多种形式,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申请的统一入口。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按照一体化平台的相关标准要求,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、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,依托一体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,实现用户线上申请统一注册、统一身份认证和人像比对,实现符合登记要求的电子证照及文件跨地区、跨部门共享,促进材料免提交。衔接不动产登记系统,实时为企业和群众等在互联网上提供网上申请、反馈受理意见、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全过程服务。

  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。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上“一窗办事”平台的服务对接,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交互。不动产登记系统负责网上申请业务受理、审核、登簿、电子证照生成、电子归档并及时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。为银行类金融机构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屋经纪机构、登记代理机构等提供线上集中申请办理通道。对接各类不动产审批管理和交易监管、协同部门业务系统,实现登记与审批、交易、缴税、司法等业务的协同联动。运用信息化思维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,支持数据交换和可扩展接口服务,实现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嵌入式集成应用,支撑相关部门电子证照或共享文件下载、留存,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证、管理、应用。

  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。依托一体化平台和自然资源业务网,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专线网络,按照“属地优先、省级推动、国家支持”原则,分类推进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部门信息共享,实现在申请、受理、审核等业务办理环节自动获取、实时调用共享信息,提高工作效率。

  因地制宜、各级联动、部门协同。各地的信息平台部署运行模式不尽相同,进展也有快有慢。总体而言,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设需要因地制宜、各级联动、部门协同。